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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美容服务机构管理问题的答复

时间:2024-05-10 20:40:14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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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美容服务机构管理问题的答复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美容服务机构管理问题的答复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美容服务机构管理问题的请示》(豫工商字〔1995〕第32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凡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美容服务的单位,均应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审批的美容服务机构,应持批准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



1995年5月17日

关于清理含有不良内容广告的通知

中央宣传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广电总局 新闻出版总署


中央宣传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新闻出版总署

关于清理含有不良内容广告的通知

中宣发[2004]第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工商行政管理局、广播影视局(厅)、新闻出版局:

近年来,各地党委宣传部和工商行政管理、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新闻媒体广告宣传管理,规范广告发布行为,打击虚假违法广告,广告市场秩序有所好转达。但是,新闻媒体广告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违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的广告屡禁不止,有些广告内容格调低下、用语粗俗、滥用成语、内容虚假,引起群众不满和反感。为认真贯彻十六大精神,坚持广告宣传的正确舆论导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现就清理新闻媒体含有不良内容广告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新闻宣传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清理新闻媒体不良广告工作。新闻媒体广告是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各级党委宣传部和广播影视、新闻出版部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强化对新闻媒体广告活动的监管理,确保广告宣传导向正确,确保广告内容遵守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确保广告格调健康向上,传播有益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先进文化,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

二、新闻媒体要加强行业自律,切实提高把关意识,自觉抵制各种含有不良内容的广告。一要对新闻媒体负责人和广告从业人员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新闻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自觉性、坚定性,增强识别和抵制含有不良内容广告的自觉性、坚定性。二是坚持广告内容审检工作,安排专人对广告内容层层把关,对未经审检发布的不良广告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三要进一步明确广告审查员的职责和义务,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广告审查员权职到位,使“一票否决制落到实处。四要坚持总编辑、台长负责制。总编辑、台长要对广告版面内容导向切实负起责任,不得交由广告公司代行终审,对于严重违法违规的不良广告告要追究新闻媒体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不良内容广告的监管工作。一要加大执法力茺,对格调低下、用语粗俗、虚假不实的广告,必须依据《广告法》严肃处理。二要加强广告监测工作,对于不良广告要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理。三要结合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将不良广告记录纳入经营单位的信用记录。四要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不良广告时行严肃查处,同是,通过新闻媒体对广告经营单位予以曝光。

四、加强对互联网不良广告的监管和清除工作。互联网站广告发布要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加强纪律,严格把关。新闻网站要切实按照高格调、高品位的要求发布广告,严禁刊发不良内容的广告。对于网上出现的不良广告,互联网站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会同互联网络所在地的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及时删除,并依照《广告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五、各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加强协调,综合治理不良广告。一要建立党委宣传部牵头,工商行政管理、广播影视、新闻出版部门参加的联度会议制度。联度会议要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不同时期的治理重点,对现行法规界限不清而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不良广告提出处理意见。二要建立各部门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查处不良广告要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同级党委宣传部和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部门通报;各级党委宣传部和广播影视、新闻出版部门要及时向新闻媒体通报广告发布中带有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问题,责令不良广告总是突出的新闻媒体进行整改。三要共同做好群众投诉举报问题的处理工作。对于群众投诉举报的不良广告,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积极协助解决,对于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主动沟通信息,研究解决办法。要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改进和完善治理不良广告的方式方法,力求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

各地接到此通知后,要对含有不良内容的广告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并视情况集中曝光一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不良广告经营单位。对于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应当认真研究解决,必要时可分别向上级机关报告。

二00四年四月九日


本案刘某是否构成盗窃罪

[案情]
刘某于8月28日入室抢劫某中学暑假留守女教师张某的财物,发现张某的房间除有简易书桌、单人床、炊具外,没有其他贵重财物,便以水果刀相威胁,喝令张某摘下手表(价值1900元)给自己。张某一边摘手表一边做刘某的工作:“你还年轻,抢劫财物是要判刑的,严重的是杀头”,并将摘下的手表交给刘某。刘某由于害怕事后被抓,于是将水果刀装入自己的口袋,并将手表放到桌子上,然后对张某说:“手表我不要了,你这里有无一点吃的,我吃点东西走。”刘某乘张某转身背对其去拿东西之机,将桌子上的手表拿走了。
[分歧]
第一种意见认为:刘某不构成盗窃罪。刘某在张某转身背对其拿东西之机,将桌上的手表拿走的行为不具有秘密窃取的特征。因为秘密窃取是盗窃犯罪的重要行为特征,不具有秘密窃取的行为特征的就不成立盗窃罪。从本案的实际情况来看,刘某“在张某转身背对其拿东西之机,将桌上的手表拿走,张某的手表仅仅是在极短的时间内脱离了其视线,作为智力正确的张某不可能得出手表不知去向的结论。结论只可能有一个:“手表是被刘某公然非法占有。由于刘某索要财物在前,在刘、张两人已经对手表予以高度注意的前提下,刘某在张某转身背对其之机,拿走桌上的手表的行为不是秘密窃取,而是公然占有。
第二种意见认为:刘某构成盗窃罪,因为刘某拿手表的行为,从其主观愿望上讲,刘某是想在张某转身背对其之机,拿走桌上的手表的行为不被张某当即发现,至于事后张某是否知道是刘某拿的并不在意。这完全符合盗窃犯罪的秘密窃取的特征和构成要件。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本案分歧的原因在于对盗窃犯罪的秘密窃取特征的理解分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地多次窃取或者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秘密窃取应当指行为人主观上认为不为人所知,悄悄地取得财物的行为,并不要求被害人在行为人行为时或后知道与否为要件,从本案的实际情况来看,刘某拿走手表的行为完全符合盗窃罪构成要件。因此,刘某构成盗窃罪。



江西省吉水县人民法院 陈贵信 刘银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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